1、ENTRI電子簽證的有效期3個月僅限前往馬亞西亞旅游一次,停留時間最多15天。由于此類簽證為電子系統自動生成,所以出簽時間比較不穩定,請預留足夠的時間申請,以免耽誤行程。建議申請人不要重復或者3個月內連續多次申請電子簽,因為有拒簽的風險。
2、ENTRI簽證僅限于中國大陸地區機場(不含港澳臺)往返,離開馬來西亞的目的地僅限于返回中國大陸地區。
3、申請此類簽證必須要先收款再進行辦理,如有不便敬請諒解。申請僅適用于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公共假日、馬來西亞的節假日和中國大事節假日。
4、此類別簽證只可以通過以下指定機場關口入境和離境
(1)、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和KLIA2)(2)、檳城國際機場(3)、柔佛州國際機場
(4)、蘭卡威國際機場(5)、沙巴亞庇國際機場(6)、古晉國際機場(7)、巴都伯倫丹機場,馬六甲
(8)、納閩機場,聯邦直轄區
5、為避免抵達馬來西亞后入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應在出入境處,向移民局官員提供以下資料:
(1)電子簽證。
(2)足夠的費用(每日不低于50美金的等額貨幣)。
(3)攜帶有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者信用卡。
(4)返回機票(以免在入境口岸卡,請提供往返機票預訂單,而且往返機票需要在馬來西亞入境處出示與申請簽證的機票需要一致)。
(5)住宿證明(以免在入境口岸被卡,建議提供與申請簽證時候的酒店地址一致)。
(6)登機牌。
6、ENTRI電子簽證不以任何形式保證申請人能成功進入馬來西亞境內。入境點的馬來西亞移民官員對申請人的入境有全權決定權。若馬來西亞移民官員拒簽申請人入境,不對申請人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7、這種類型簽證適用于持有中國因私護照,僅限游客,不能工作,不能上學,不能授課。
8、可打印多張電子簽證,避免電子簽證出現丟失或損壞。有不良記錄者,電子簽證不會拒簽,但到了馬來西亞入境時可能會拒絕入境。
9、請使用優質的A4紙打印,不要多次折疊,以便您到達馬來西亞時可以更順利地進行程序驗證。黑白或者彩色打印均可使用。
10、如果簽證申請后,申請人本人收到通知補充資料郵件,請盡快與我司聯系并通過我司提交補充資料。申請此類別有可能被要求多次補充材料,因為30天停留的旅游是需要領館審核才能通過,15天停留的旅游通過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