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1、行李托運。旅客必須憑有……

問題:提問:丟了的回憶
坐飛機要怎么托運行李?
回答:回答:彩虹伊人
行李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1、行李托運。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一般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運行李。不屬于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
2、行李重量。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3、行李退運旅客在始發地要求退運行李,必須在行李裝機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運的行李也必須同時退運。以上退運,均應退還已收逾重行李費。旅客在經停地退運行李,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費不退。辦理聲明價值的行李退運時,在始發地退還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在經停地不退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
4、行李領取。旅客應在航班到達后立即在機場憑行李牌的識別聯領取行李。必要時,應交驗客票。因許多行李很相似,旅客從行李傳送帶上把確認的行李取下來之后,查看一下標簽的名字和號碼以防拿錯。旅客遺失行李牌的識別聯,應立即向航空公司掛失。旅客如果要求領取行李,應向航空公司提供足夠的證明,并在領取行李時出具收據。如在聲明掛失前行李已被冒領,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
5、行李延誤、損壞或丟失。行李運輸發生延誤、丟失或損壞,旅客應會同航班經停地或目的地的航空公司或其
代理人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并按法定時限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提出賠償要求,并隨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識別聯、《行李運輸事故記錄》、證明行李內容和價格的憑證以及其他有關的證明。旅客在領取行李時,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即為托運行李已經完好交付。
6、行李賠償限額。國內航班: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位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由于發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航空公司負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已賠償的旅客丟失行李找到后,航空公司應迅速通知旅客領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回全部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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