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國務院開始實施新的《旅行社管理條例》。新條例規定旅游合約必須包含14項內容,包括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旅游者 自由活動時間和次數,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等。新條例對低于成本價報價的零負團費現象明令禁止。 以前低于成本價線路要重新報價。新條例還一并對“未經旅游者同意、合約之外的有償服務”“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另需付費的游覽項目”等現象統統禁 止。隨著新條例的實施,讓很多游客煩惱的零負團費、途中增加購物點等現象逐漸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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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酒店評級差異易生糾紛,根據相關規 定,旅行社在打廣告或簽訂合同時,用語必須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豪華”、“相當于×星級”、“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 語。,“現實中,很多市民經常會被這類不確定性詞語誤導。”這其實涉及到一個經常會被忽略的細節,就是各國家酒店分級制度有很大差異,不能簡單的用“×星 級”衡量。
“我國酒店評級標準是星級制”,但像韓國則是分花,從一花到六花。日本酒店的分級更加特別,分為都市酒店、商務酒店、度假 酒店、溫泉旅館 日式 、普通旅館 日式旅店 、民宿、公寓式酒店等不同形態。“像日本人熟悉這種日本住宿設施的環境,一般憑感覺和常識可判斷酒店的等級,而對來自國外的住店客人,因為沒有一個統一的 標準,一般很難說明這家酒店是幾星級的酒店。”
選國外酒店網上查標準,“不確定性用語使用問題,我們一直都在處理,但仍然有少數旅行社 屢禁不止。”市旅游質監所工作人員對記者說。該工作人員提醒,在簽訂旅游合同,尤其是出境游合同時,千萬不要輕信廣告和口頭承諾,一定要看合同細則。在確 定國外酒店時,最好先到網上查清楚,現在各旅行團經常入住的國外酒店,在網上都有介紹軟硬件設施的文字和圖片,不要被一些不確定用語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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